浅谈我国建筑文化的伦理意象

   日期:2020-08-19     浏览:48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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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中国传统儒、道文化的影响下,与“天人合一”这种时空意识相一致的,是中国人所独具的“淡于宗教”而“浓于伦理”的文化传统。作为一种文化力量与精神元素,其深刻形塑了中国建筑文化的品格。

自古以来,中国人对宗教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淡泊”,其文化头脑中真正占支配地位的“神”,起初大都是自然神,而非宗教启示之神。梁漱溟言:“社会秩序之建立,在世界各方一般地说无不从宗教崇拜上开端,中国似乎亦难有例外。但中国人却是世界上唯一淡于宗教,远于宗教,可称非宗教的民族”。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贯尊老子为教主,而老子首先是先秦道家哲学的创始人,道教在中国建筑文化中的地位与影响,远不及作为哲学流派的老庄道学。印度佛教曾于两汉之际传入东土,对中国建筑文化的影响可谓深巨而有力,然而这种舶来的宗教文化,终在隋唐被中国传统儒、道文化所融会并彻底本土化。

中国文化的这种巨大消解力量,延展到土木营构上,便是作为政治、伦理文化之象征的宫殿建筑的自古辉煌与持久延续。秦之阿房宫、汉之未央宫、唐之太极宫、大明宫以及明清之紫禁城等,恢宏程度均远甚于同期宗教寺塔。在空间意识、建筑观念、平面布局与立面造型等方面,后者深受前者显在或潜在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后者是前者某些文化因素的辐射和余绪。譬如,我们可以从佛教建筑的“伽蓝七堂制”中,看到中国传统宫殿建筑群平面布局的某些遗影,佛教“大雄宝殿”这种建筑形制,更是直接由宫殿形制中脱胎而来。

如果说以古希腊、希伯来为主要文化传统的光辉的西方建筑史是由神庙与教堂构成的话,那么,古代中华的巍巍宫殿、陵寝、坛庙等,则以其无可替代的伦理性主旋律磅礴于中国建筑史。大批中国化的寺塔与石窟,从技术到艺术,总体上都不能摆脱中国传统伦理“文脉”的浸润与“关怀”。

然而,民族文化的天平总是趋向于达到平衡,这种“淡于宗教”所留下的精神空白需要得到填补。由于人与生俱来的宗教性,中国文化自古就陷入既“淡于宗教”又在精神上呼唤“终极关怀”的这一两难之境,于是在长期的历史文化激荡中,“淡于宗教”而留下的精神之域便由充分展开的伦理逐渐填补。淡于宗教者,必浓于伦理,用伦理代宗教,正是整个中国文化的基本品格之一。这一点表现在中国建筑文化上,便是中国的城市、宫殿、陵墓、民居、寺观、坊表、园林以及匾额、台基、装饰等,无一不在或强、或弱、或明、或隐地体现着一定的伦理文化主题。就连在思想比较自由、审美情趣比较浓郁的园林营造中,也往往渗透出伦理文化因素。

由于伦理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宗教,充当了“准宗教”角色,成为了人生的“终极关怀”,在某种意义上可说,中国传统建筑是一部于东方大地上铺陈开来的伦理性“宏篇巨制”,体现着伦理的宗教化与审美化。儒学最重人伦教化,《汉书·艺文志》有云:“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在儒家看来,建筑除了实用,也是“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的一个手段。在中国古代的城市、宫殿、陵墓的建筑空间与造型中,几乎到处可见强烈的政治、伦理色彩。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称:“都邑者,政治与文化之标征也”,所言深以为是。梁思成在《中国建筑史》中亦指出:“中国建筑文化具有不求原物长存的文化观念,是中国人忽视建筑古迹的保护而热衷于建筑物天推人毁之后重建的缘故”。这种不求原物长存、忽视古迹保护、热衷于重建的做法,一方面当然是由于土木建筑相对难以长存、不得不重建,而在文化观念上,则是中国人“淡于宗教”之使然。中国人普遍地缺乏宗教文化信念,于是难以把建筑古迹、原物看得如宗教般神圣,人们总是热衷于重建,对相应古迹、遗址的消失似乎也并不感到十分痛惜。每一次的重建,自然不是对某种宗教的皈依,而是对一定人文历史的缅想、对重建建筑物之形象所传达的伦理传统的重新认同。

“淡于宗教”而“浓于伦理”,决定了中国哲学与文化的基本形态是世俗的、现世的,缺乏一种超脱而上的“提拉之力”。既然人生欢愉就在现世大地之上,则不必使建筑物高耸入云,用高度与超越性存在对话,因此中国建筑大多显得比较平缓。由于文化之“心”疏离宗教、亲于伦理,就使得中国人难以执着地建造像欧洲中世纪教堂那样的巨构,反热衷于使建筑群体向地面四围有序铺开。这种横向发展表现出来的空间布局的有序性,使中国传统建筑具有了一种严肃而宁和的人间伦理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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